总局关于印发《护理器械标准规划(2018—2020年)》的通知
食药监科〔2018〕9号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,新疆生产建筑兵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,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(护理器械标准管理中心),护理器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、护理器械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、标准化技术归口单位:为深入贯彻《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》(中发〔2017〕24号)和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《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护理器械创新的意见》(厅字〔2017〕42号),提高护理器械标准水平,加强标准实施的监督检查,助推护理器械创新发展,按照《护理器械标准管理办法》和《护理器械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规范》有关要求,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组织制定了《护理器械标准规划(2018—2020年)》。现予印发,请遵照执行。
食品药品监管总局
2018年1月29日
2018年1月29日